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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条例明起履新 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间”

2020年04月30日08:38 来源:北京商报

  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同时,《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也将正式施行。

  解读新版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五大变化

  5月1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新规实施后会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本报结合“教罚并举”、新版“限塑令”、一次性用品、垃圾混装混运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及区内情况做了以下解读,方便大家快速了解。

  变化一

  商超、集贸市场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

  新版《条例》明确指出,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薄塑料袋指的是单层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

  记者了解到,目前,区内商超所使用的收费塑料购物袋,以及蔬菜水果区提供的成卷保鲜袋,均为合规塑料购物袋。目前,区内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塑料袋的现象,主要存在于社区周边便民蔬果店等小门脸、小商户中。新规实施将意味着,今后区内居民外出到社区底商购物时需养成自备环保购物袋的习惯。

  变化二

  个人未按规定分类可罚200元

  关于《条例》,个人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将面临罚款。个人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且屡教不改,将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的话,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北京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条例》中很多规定讲究“因地制宜”,同时指出,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可以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荣华街道主要采取建设线上虚拟“空间站”平台,为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建立绿色账户,通过积分兑换奖品。博兴街道则主要通过撤桶并站、桶边指导,在各小区社区统一固定投放点加多个流动投放点的形式,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变化三

  餐饮及宾馆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修改后的《条例》指出,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勺子、洗漱用品等,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一旦违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条例》中所指的宾馆不再主动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主要包括一次性牙刷、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六小件”。如果顾客需要,可以向餐馆、宾馆的前台索取。

  变化四

  快递将采用可重复利用环保包装

  修改后的《条例》提出,快递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本市鼓励快递采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装材料。

  今后,快递员将快递送达后,可等用户将包装拆除后,当场对快递包装进行回收。对于暂存在快递柜内的快递包装,用户可以自行将快递包装交回快递点,或是设置一些集中的快递包装回收处,鼓励用户将快递包装交回。

  变化五

  垃圾分类将增设“两类人”

  在修订后的《条例》中,提出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概念,同时,还提出要“在居住区设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

  对于区内居民而言,自经开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后,大家对于这两类人或许并不陌生。其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的是承担垃圾分类责任的主体,具体到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就是物业。“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指导员”则主要是各区或是各街道招募的志愿者。融媒体中心记者 于晓玲

  物业新规补足短板

  前期物业费谁买单、业主大会如何成立、电梯故障谁管修、停车位先给谁……近日 ,北京市诞生一部事关物业管理的重磅法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居民对物业服务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由物业服务引发的社会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北京市物业相关行业人士谈道。

  近年来,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物业服务类投诉较多,比如物业服务水平低的问题、管道老化堵塞的问题、电梯维修不及时的问题。这些投诉,一方面反映出以物业服务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架构有待完善,需要重新思考兼具自治管理、市场运行、公共服务和社区治理等多重属性的物业服务的定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前的物业服务、管理理念和制度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的公众要求和社会治理需求。

  从内容上看,《条例》共104条,主要分为总则,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和附则8个部分。不仅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物业服务企业履约尽职的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还有许多条例首次提出。

  如,《条例》首次明确,建设单位销售房屋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签订最长不超过两年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针对无法成立业主大会,或虽成立了业主大会却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可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临时性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来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

  《条例》指出,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是具备成立条件但确实有困难未成立的,或是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情况,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依法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

  《条例》在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中罗列了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得实施的11种行为,并对房屋装修、车位和车库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补足、业主维修养护义务等系列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在第七章“法律责任”中明确了对于实施了前述禁止行为以及违反了前述规定时应被处罚的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这些处罚措施展现了北京在物业管理领域实施重拳整治的决心。

  记者了解到,《条例》正式出台前,曾经历“万名代表修条例”,征求了2.3万名市民、社区工作者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以及231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出台的《条例》对调研过程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都予以了回应。同时,对高空抛物、占用消防通道等很多社会热点问题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融媒体中心记者 田艳军 张泉 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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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开区多措并举推进垃圾分类新规落地

  新修订的《条例》即将正式实施,经开区居住小区在全市率先全部实现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制定了推进落地系列措施,并迅速行动起来,频频推进各项措施落地实施,在“起跑线”上发力,高标准落实,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区域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了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经开区专门组建了生活垃圾分类推进联席会议及工作专班,由管委会主要分管领导担任会议召集人,工委、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及亦庄控股公司为联席会议成员。形成统筹协调、部门联动、专班推进、重点突破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同时,经开区还制定了落实新修订的《条例》重点工作任务,包含12个方面42项重点任务,为推进垃圾分类画出“施工图”。

  为了广泛宣传告知,营造良好氛围,经开区相关部门在道路宣传牌张贴、LED宣传屏上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并通过拉横幅在居住社区宣传,引导企业职工、社区居民主动从自身做起,做好垃圾分类。

  同时,经开区相关部门还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面向居民和社会单位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图文、漫画的形式让读者一目了然。宣传指导手册印制以后,向区内企业、社区发放,指导职工、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每一步。此外,经开区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建立“绿色车队”。

  未来,经开区还将通过改造、更换新能源运输车的方式,用少排放甚至零排放的车辆清运垃圾,在垃圾运输处理的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真正形成“绿色车队”。

(责编:许心怡、崔元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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